征集公告
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,防止文物流失和损毁,同时扩大长乐区博物馆馆藏文物数量,丰富陈列展览实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博物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我馆文物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,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文物征集范围
(一)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出土的文物。
(二)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古建筑构件、石刻、壁画。
(三)历史上各时期及各窑口陶瓷制品。
(四)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、 艺术、 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。
(五)历史上各时代以及现当代珍贵的书画、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,尤其长乐籍艺术家的重要作品。
(六)与长乐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、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,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实物。
(七)反映长乐历史上各时代社会生产、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。
(八)当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、能反映和代表当代长乐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见证物。
(九)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、标本。
二、征集方式
(一)藏品征集工作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博物馆条例》、《博物馆管理办法》及相关的法规制度执行。
(二)以捐赠和有偿购买为主要方式。
1、鼓励个人或单位捐赠。文物捐赠者的藏品经鉴选后符合我馆入藏标准的文物,我馆将对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。且藏品若有展出将会标明捐赠人姓名。
2、具有特殊价值的民间藏品亦可采取有偿购买的方式进行征集,具体金额经文物鉴定专家组进行评估后再行商定。
3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。
(三)藏品持有者需保证藏品不存在法律纠纷及争议,藏品具有合法性。
三、征集时间
(一)开展现场征集活动。定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(9:30-11:30),在区博物馆一楼举办现场征集活动。此次征集以接受捐赠和购买的方式进行,活动前,有意向者可提前与我馆联系。文物所有者若有符合我馆入藏标准的文物,于征集当日带到活动现场,携带过程中请注意文物安全。现场将由专家团队对文物进行鉴定、评估,及价格商定。
(二)此文物藏品征集信息收集长期有效。联系地址: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爱心路198号,联系电话:0591—28835906。
诚望热心公益事业,
关心文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
积极踊跃捐献,
并欢迎民众提供相关线索。
福州市长乐区博物馆
2021年3月22日